
活动专题
时间:2024-04-03 17:04:04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内容导读] 福建印发严格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的通知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18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规定,财政厅已于2022年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线“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专栏,请各主管预算单位于3月15日前按照操作流程(见附件),进入专栏生成、核实本主管预算单位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后发布,以备迎接财政部透明度检查,财政厅将适时对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晓莉
声明:
凡文章来源标注为"智领安平行业网"的文章版权均为本站所有,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为"智领安平行业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并标明了来源,如出现侵权行为,请立即与我们联系,待核实后,我们将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