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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7 10:19:36 来源: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导读] 一、案例简介 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2024年3月以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延边中院)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
一、案例简介
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2024年3月以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延边中院”)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阅核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推行院庭长阅核制,自主设计研发阅核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推动形成智能化、立体化、科学化、精细化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法律适用统一和办案质效提升。
二、案例举措
平台围绕裁判文书这一关键要素,打通案件阅核工作流程节点,构建起智能标注、线上办理、自动流转、全程留痕、监管有序的案件监管模式,并将阅核、四类案件监管与案件评查深度融合,辅助院庭长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制定《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案件阅核工作实施细则》及配套流程,详细圈定刚性阅核与弹性阅核的案件范围,明确院长、院领导、庭长、副庭长的工作职责,切实提升案件阅核的可操作性。
(一)多环节标注,让案件识别更加智能
平台支持自定义配置标注规则,案件立案后,系统对案件特征进行智能识别,将符合标注规则的案件自动标注为刚性阅核。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主动标注为刚性阅核案件或弹性阅核案件。立案庭、审管办、督察室等相关人员也可对需要阅核的案件进行手动标注,提升了阅核机制的灵活性、全面性。
(二)多角度监管,让案件监管更加立体
平台针对四类案件和非四类案件,设定了不同的监督管理流程。对于四类案件,按照四类案件监管的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在裁判文书编写完成后,还要通过对文书的阅核加强管理。对于非四类案件,采取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方式阅核。审管办不定期对未纳入阅核范围的案件进行随机抽核,案件结案后,还可以通过平台内置的案件评查模块一键开展评查管理工作。
(三)多维度统计,让考核评价更加科学
平台自动采集各环节数据并进行汇总处理,从阅核案件类型分布、工作量、问题类型统计、高发案由分布等维度进行统计分析,为院庭长阅核工作量折算提供数据支持,同步建立起全面、科学、精细的法官绩效考核考评体系,提升审判团队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切实保障院庭长履行监管职责。
(四)多系统联动,让平台功能更加精细
平台通过与审判系统、执行系统、文书系统等进行对接,获取案件信息、文书信息并进行案件特征识别,对案件进行监管、阅核。阅核过程中利用卷宗系统、案例库、法答网等系统的信息,为院庭长提供阅核辅助功能,并对需要讨论的提请专业法官会议,流程结束后支持核后送印、转送达、阅核材料自动入卷等功能。同时,利用消息服务、期限服务以及各类规则能力,为阅核辅助、阅核分析等提供支撑,提升平台的易用性。
三、案例成果
(一)聚焦关键环节,提升案件流转效率
在阅核工作开始之初,便紧盯如何智能识别阅核案件这一难题,多次召开阅核工作讨论会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并结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阅核工作实施办法》,制定了《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案件阅核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刚性阅核与弹性阅核的案件范围,并将刚性阅核案件的识别规则配置到后台。案件一经立案,平台对案件信息进行自动检测,将触发刚性阅核规则的案件自动进行标注,有效解决了法官区分案件、挑选案件的难题。同时,通过对案件阅核工作流程全面梳理,将案件从法官提请阅核到结案所有环节搬到线上,实现了法官提请阅核与院庭长反馈意见的异步工作机制,配合平台的任务提醒功能,大大缩短了案件阅核工作的办理周期。
(二)聚焦监管职责,促进案件质量提高
裁判活动不是孤立的司法活动,延边中院以“阅核制”“四类案件监管”为两大抓手,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责任,严把案件裁判质量,确保司法责任制的全面准确落实。深刻剖析“阅核制”与“四类案件监管”异同之处,将阅核流程与四类案件监管流程深度融合,打通平台数据,实现 “一键转监管”“一键转阅核”,切实提升院庭长工作效率。同时,将全面落实阅核制与常态化开展四类案件监管、持续健全完善案件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工作相结合,扎实提升审判质量。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责任的同时,能够及时发现争议焦点、精品案例,从而为法答网提问,推送优秀文书、优秀庭审、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奠定基础。
(三)聚焦科学管理,释放法官团队活力
坚持把制度管理与绩效考评作为监督问效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以“数据”管人、管案、管事的工作机制,通过适当调减院庭长直接承办案件的数量,平衡好办案、管案、队伍建设及其他行政事务之间的关系,科学确定对院庭长的考核标准,使其各项履职情况均能有所体现。将阅核制与干警职级待遇、提拔晋升、评先树优等全面挂钩,以“考”促干,以“考”促管,进一步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活力。
下一步,延边中院将坚持“质量、效率、效果”导向,以推进案件阅核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考评、问责机制,依法落实院、庭长法定职责,积极探索构建完善与当前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努力提高审判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推进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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