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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10 16:54:00 来源: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导读] 湖州中级法院“绿源智治”协同系统 执法司法协同共治
一、推荐理由
环境治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仅仅依靠某一机关或单一诉讼途径,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 好生态环境的向往。由浙江高院指导,湖州中院筹建,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协同参与的 全国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系统“绿源智治”,为党委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公众等多主体参与环境治理,构建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提供了智能化平台,开创了生态环境现代化协同治理e模式。
图一 业务协同流程图
二、内容介绍
推动建立“绿源智治”协同系统,是浙江法院联合行政执法机关贯彻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 小组“建立统一高效智能的生态环境治理平台”改革任务的一项创举。系统以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为 目标,根据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和司法职能特点,构建环境资源纠纷诉前调解、在线诉讼、司法令状、 评估鉴定、专家意见、生态修复、司法建议等功能。针对不同用户主体的差异化需求,在浙江法院 网上开设专栏模块为社会公众提供六项服务,在浙政钉上增加功能模块为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联动 提供十大服务。
(一)全流程在线执法办案,构建现代环境治理智能平台。
“绿源智治”系统将线下传统的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业务衔接流程迁移至线上。行政机关可通 过浙政钉在线提起非诉执行申请、生态赔偿协议司法确认和环境资源诉讼。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 系统已对接浙江 ODR 平台,可一键完成分流引调。在行政执法和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发现环境破 坏行为仍在持续等情况的,还可以在线申请法院对行为人发出禁止令、修复令等司法令状,防止环 境损害扩大。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在线委托行政机关协助确定修复方案,共同执 行、监督生态修复。至此,从环境执法到司法诉讼乃至执行修复的全流程业务均可实现网上办理。
(二)多主体在线协作共享,开辟多元参与治理新渠道。
包括法院、检察、公安以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均作为 成员单位入驻“绿源智治”系统。成员单位可将各自收到的环境资源案件线索和材料移送、同步推 送至相关机关,并可针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在线会商。系统还引入了环境资源咨询专家、鉴定评估 机构等第三方服务资源,成员单位可在线发起咨询、委托评估鉴定,为专业治理生态环境提供了极 大便利。同时,在浙江法院网实时更新生态修复、公告通知、案件数量等环境资源保护相关工作情况,为人民群众监督生态环境治理开辟渠道。
(三)智能化同步数据分析,为生态环境决策提供智能支撑。
“绿源智治”系统通过对接浙江法院网、浙江省统一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实现环境资源行政执 法和司法案件信息在线实时共享,同时能够对流通系统的各类数据进行同步大数据分析,将涉及各 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线索、信息分别推送至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易发 领域、地域分布、数量变化等进行实时动态数据分析,有力服务生态环境科学治理和立法顶层设计。
图二 可视化大屏
三、具体成效
“绿源智治”协同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在浙江湖州地区先行试点,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正式在 省级层面上线。系统运行一年多来,各入驻单位依托系统积极开展网上线索移送、磋商、调解、联 席会议等在线协作,成效良好,入选“观星台”优秀应用。截至 2021 年 3 月,已通过系统共享行政 处罚等信息 2000 余条,完成在线协作 477 次,移送案件线索 270 次,流转司法案件 352 件,化解纠 纷 63 件,依申请发出禁止令状 161 份,在线发送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24 个。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长兴县法院针对一起跨域污染,依托平台完成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该案入选长 三角司法协作典型案例。在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全国法院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 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上,湖州中院作为全国六家法院之一、全省唯一代表,以工作宣传片形式展 示湖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其中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系统得到了周强院长的肯定、点赞。2021 年 5 月 26 日下午,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 占国参加大会“环境司法的裁判原则”专题研讨并发言,向大会参会人员介绍了以“绿源智治”系 统赋能环境司法保护的举措和成效。
四、功能介绍
(一)具体功能
1.案件协同
相关主管部门认为线索属实或法院已受理的案件可同步登记或直接导入至系统,进行线上化处 理。部分实现系统对接的部门,可以直接将案件信息通过接口传送到“绿源智治”。相关部门在进行 案件登记时,可以选择将案件信息同步至案件相关方,同步方实时查看,既能减少重复填写工作又 能做到案件信息共享。
2.在线申请、发布司法令状
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等待当事人起诉或者复议的期限内,行政部门为防止环境污染损 失的扩大,可以在线提交禁止令等令状申请,司法机关同步接收,并作出裁定;在诉讼案件审理过 程中,当事人也可提交禁止令和修复令等令状申请,司法机关同步接收,并作出裁定;将环境损害 行为提早防范,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3.诉前调解
对接浙江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系统(简称:浙江 ODR),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导入浙江 ODR 环境 资源专项模块中进行专业化的诉前调解工作,涉及与浙江 ODR 对接,以及浙江 ODR 中环境资源类专 业模块的构建。
4.非诉执行
支持环境资源非诉执行审查案件的在线办理,行政机关可在线传递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处罚 决定书等立案材料,其立案申请导入立案系统,法院在线完成非诉行审案件的立案,且支持就立案 问题进行在线沟通、补正。
5.生态修复全流程执行监督
针对案件裁判中的修复内容,包括“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构建 生态修复的全流程。法院可通过系统直接委托第三人(主要是行政执法部门)执行或者协助执行, 请第三方对修复方案提出意见建议;生态修复人可在线上传生态修复进展及成效;生态修复监管部 门可实时跟踪、了解生态修复情况。
6.公益诉讼全流程线上办理
设立公益诉讼功能模块,即检察院可在线接收公益诉讼线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立案, 其立案信息自动导入法院立案系统,完成公益诉讼立案、材料传递、在线沟通等。
7.司法建议
法院、检察院可以在线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并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履职。
8.专家资源
系统整合具有生态环境资源专业知识背景的专家学者资源,提供专家名录,为专家学者参与环 资案件专业问题答疑提供畅通渠道。
9.评估鉴定
梳理全国范围内具备相关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为相关主体在线查询、联系评估鉴定机构提供 便利。实现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在线评估鉴定和咨询功能,包括在线委托、线上提交材料、在线沟通、 在线结果反馈等全流程功能。
10. 智库查询
梳理生态环境相关案例及法规,形成法规、案例库,相关主体需要了解关于生态环境资源的法 律法规、相关案例等内容,可以直接在线进行查询。
11.智能咨询
“绿源智治”系统构建环境资源专属智能问答机器人,为系统入驻的相关主体提供 24 小时全天 候专业知识服务。
12.在线会议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系统发起在线联席/磋商会议,涉案当事人也能参加在线磋商,从而提高联席/磋商会议效率。
13.通知公告
相关单位可以在线公告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鉴定报告、赔偿协议、修复方案等材料。也可以在 线向其他单位发送通报/告知,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方面的沟通。
14.新闻动态
相关部门在线及时发布媒体报道的新闻,让各方实时获取生态环境保护动态。
15.数据统计
数据统计包括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分析以及预测预警四方面,全面统计辖区生态环境治 理情况并形成数据报表,充分利用数据,提高数据分析可靠性和精准度,将有助于生态环境矛盾纠 纷化解及预防。
16.可视化大屏
系统以可视化的形式,详细展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成效,帮助决策人员宏观掌握辖区生态环境 治理现状,为领导精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17.系统管理
设置管理员权限账号,整合各部门及部门下人员账号信息,分配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以便各 部门人员各司其职,为生态环境修复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二)业务流程
协同治理流程一:司法令状前置。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等待当事人起诉或者复议的期限 内,行政部门为防止环境污染损失的扩大,可以在线提交禁止令等令状申请,司法机关同步接收, 并作出裁定;在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也可提交禁止令和修复令等令状申请,司法机关同步 接收,并作出裁定,将环境损害行为提早防范。
协同治理流程二:生态环境纠纷诉前化解。对接浙江 ODR 平台,“一键”完成在线调解的分流、 引流,以生态环境资源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践行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非诉机制挺在前面。
协同治理流程三:非诉执行申请。行政机关通过系统在线向法院提交非诉执行申请,法院可实 时接受非诉执行申请,实现行政机关和法院的在线直接协作。
协同治理流程四:公益诉讼立案。检察机关对主动发现或者在线接受的公益诉讼线索,可直接 在线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立案,法院在线接收,以及材料的直接传递、实时沟通等。
协同治理流程五:生态环境损害磋商。生态环境局可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联系其他相关部 门召开线上的磋商会议、联席会议。生态环境损害磋商达成赔偿协议的案件,可以在线向具有管辖 权的法院一键申请司法确认;磋商不成的,可以在线对接法院内网系统申请诉讼立案;生态环境损 害赔偿磋商达成修复方案的,生态损害赔偿权利人需要将修复方案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以 在线集约的全流程磋商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高效协同。
协同治理流程六:生态修复全流程。系统以系统性工程思路,将生态环境治理后期的生态修复进行线上全流程改造。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在线委托行政机关协助确定修 复方案,对修复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在修复过程中,生态修复人在线上传生态修复进展及成效;法 院与行政机关可实时跟踪、了解生态修复情况并进行生态。
协同治理流程七:司法建议发送接收。法院/检察院在环境执法案件以及诉讼案件中发现有关部 门怠于行使其职责,可在线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履职;司法/检察建 议的接收单位可在线对该司法/检察建议进行反馈,包括是否采纳、理由等等,法院/检察院实时查 看其反馈情况。
协同治理流程八:专家咨询与评估鉴定线上处理。专家咨询模块整合环境资源领域专业资源, 系统各方均可在线与专家学者进行在线的沟通联系,并就专业问题在线邀请专家进行专业解答,专 家同步接收邀请,线上出具专业意见。
评估鉴定模块对接浙江法院网,实现线上查询专业的评估鉴定机构名录,并对接法院内网评估 鉴定系统,实现评估鉴定的线上委托、线上摇号、线上出具评估鉴定等等。
协同治理流程九: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流程数据导入,人大机构和司法部门可及时有效地监督 执法全过程,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湖州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法规落实落地。
协同治理流程十:加强生态环境线上普法,协同教育局、司法局、法院以及其他行政机关,将 典型案例做成宣传视频,进行宣传普法,同时可以线上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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