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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04 14:38:54 来源: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内容导读] 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改革创新构建执法监督新体系 科技支撑推动执法效能大提升
近年来,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枫桥经验”基本精神为指引,以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为目标,以全面提升交警队伍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主线,以大数据、信息化为支撑,打造了智慧化、集成化、可视化的“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构建了执法行 为、执法效果的闭环式、可回溯管理体系,有效解决了各类执法问题,成功实现了执法公信力和群 众满意度的双提升。2020 年,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枫桥中队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一、建设背景
执法规范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地 位。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 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作为公安队伍最大的警种与窗口,交管业务与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公安交警长期处于执法最前线,每 天与大量最最普通的群众打交道,处罚的准确度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甚至党和政府的形象。特别 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驾驶人数均呈每年递 增趋势,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提出了新要求。公安交警的执勤执法行为也越来越成 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交警执法一直存在着“总量大、地点散、单警作战多、办案系统独 立于大公安之外”等特点,且信息化应用和执法监督未深度融合,存在着执法风险缺乏前端感知、 海量数据缺乏深度挖掘应用等问题与不足。拆单处罚、降格处罚、案件办理程序不重视、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顽瘴痼疾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交管队伍整体形象。为此,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因时而谋,顺势而为,靶向聚焦交通执法的特点与不足,打造了“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
二、核心技术
“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以交通路面(执法)、交通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行政拘留案件 为主线,以涉案车辆、证件、血样、档案为重点,整合“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交通违法、 交通事故、车驾管等相关数据)、“浙江省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行政拘留、刑事案件信息、警情 信息、笔录信息、文书信息等相关数据)、“移动警务系统”(简易程序违法、强制措施、违法警告等 警务通相关数据)、“4G 执法记录仪视频系统”(执法记录仪视频结构化数据以及视频播放接口)等 8 大主体系统的数据,建立多种风险规则模型算法,通过大数据的提取、分析、研判,对各类执法不 合规的风险进行预警、报警、跟踪、督办、反馈,从而实现全流程、全要素、闭环式监管。同时在平台内设置大队—中队—民警多层多向交互功能,便于化解每个执法风险点。
三、主要功能
“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靶向聚焦交警日常执勤执法中的难点、重点与痛点,重点实现了三个方面功能:
一是伴随分析,克服现场执法监管难点。交警路面现场执法,区别于治安、刑侦等其他大部分 警种在执法办案区等特定场所开展执法,经常是民警在外单独面对执法对象。除却 4G 执法记录仪外, 一直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手段,是交警执法监管的难点。为此,“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内植入 了自动快速感知功能,可以实时根据警务通上传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等数据,一旦民警在 路面执法过程中出现错罚、漏罚等执法问题,平台即可感知并在后台为监督管理人员提供预警,方 便进行远程纠正和监督指导。例如:民警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当场处罚时,因为某种原因, 无法获取身份证号码,为了快速完成处罚,民警可能会选择不录入被处罚人身份证号码,直接对违 法行为进行查处。此时,后台监管管理人员即可获得预警,并实时连线现场执勤民警,当场纠正执法瑕疵。
二是监管前置,抓住执法办案时效重点。交通管理一般程序类案件的时效监管是执法监督的重 点。交警大部分信访和投诉,是因案件办理超时效引起的,且该类案件发现时往往已成“死局”、“僵 局”,究其原因,是执法监管滞后,无法提前指导纠正。因此,“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根据《道 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时效的规定,在平台内设置了自动三级预警和信息推送功能, 确保案件在出“事”前得到及时纠正。具体来说,该平台会在民警办理交通事故、违法处理和刑事 案件等一般程序类案件的过程中,根据不同案件办理的时间节点,自动监督研判办案进程和办案期 限,对临界或超期的案件,及时向办案民警、法制员、分管领导推送红、黄、绿三色时效预警,提醒办案民警的同时,也能让法制员和分管领导对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进度都一目了然。一旦发现问题即可提前介入,从根本上杜绝因办案拖沓、不规范而产生的“抽屉案件”、“口袋案件”,有效减少信访和投诉。
三是全程留痕,破除涉案财物管理痛点。涉案车辆、证件、血样等物证和档案的管理是执法监督的痛点。长期以来,存在手续不全、底数不清、消化困难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过去登记方式 过于繁琐、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基层交警中队有限的警力形成强烈的冲突。为此,“执法安全 综合监管平台”内设置了“一键一物一码”涉案财物管理模型,有效提升了涉案财物集约化、便捷 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一键”即智能关联涉案财物与案件信息,实现“一键式”登记;“一物一码” 即对涉案财物的入库、管理、处置等环节实行全周期“码上管理”,通过扫码流转,做到“物过留痕”、 “痕物一致”,确保涉案财物底数清、情况明。
四、应用成效
诸暨市交警大队“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于 2020 年开始试点建设,交警大队法制民警、执勤民警等深入梳理执法风险点,总共完成 60 多个风险点的上线使用,上线使用过程中不断完善升级。 目前共产生风险预警 15279 个,其中高风险 8723 个,中风险 3954 个,低风险 2602 个;预警类 10018 个,提醒类 5261 个。试点应用以来,预警量平均每月下降 20%,其中部分重点异常风险预警下降 80%, 比如同一天、同一地点、同一人当场处罚记录≥4 条)、简易程序处罚中未录入身份证号码等。平台 长期运行后,会真正有效的加强对民警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真正做到没有问题早防 范、存在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差错, 提升执法质效。特别是该平台首先以交警大队枫桥中队为试点开始建设,枫桥中队坚持边建设边试 行边完善,取得了较好成效,有效助推了枫桥中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了事故处理零积案、执 法办案零违纪、复议诉讼零败诉和涉案财物零失管的良好局面。2020 年,枫桥中队被评为“全国执 法示范单位”。
五、可复制推广性
诸暨市交警大队“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从业务应用、数据支撑、应用部署等三方面都具有 复制推广性。一是业务应用推广性。全国交警执法业务具有统一性、封闭性、规范性特点,执法服 务对象及执法存在问题相似。二是数据支撑推广性。全国交警执法数据记录大多采用部级“公安交 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信息系统,日常执法产生的数据均以格式化和特征化要求存储,另外执法过 程的视频信息为音视频单一数据,简单易用。三是应用部署推广性。系统部署应用有应用、数据处 理、数据库等 3 台服务器,配置较为普遍,无特殊要求。
行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唯担当。诸暨交警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执法规范化建 设的部署要求,积极构建大数据驱动下的公安交通执法管理新体系,全面推动交管工作赶超发展, 努力实现“秩序好,事故少,服务优,群众满意”的目标。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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