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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09 13:52:10 来源:吉林省法院民四庭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导读] 2023年11月7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在中国生效实施。《公约》规定,文书在缔约国成员之间流转时,免除领事认证要求,仅
2023年11月7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在中国生效实施。《公约》规定,文书在缔约国成员之间流转时,免除领事认证要求,仅需文书出具国主管机关签发的符合《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案情介绍
中国公民王某与韩国公民河某于2013年10月在韩国正式结为夫妻。然而,由于双方感情破裂,他们于2016年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在韩国法院的判决下,这对夫妇正式解除了婚姻关系。
2023年11月22日,王某向延边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希望承认韩国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经过仔细审理,延边中院认为该判决并未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也没有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判决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承认外国法院裁判效力的条件。
延边中院的这一裁定,不仅体现了中国司法系统对国际公约要求的践行,还在《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生效后依法适用。在这一过程中,延边中院认定当事人提交的公文书是在另一缔约国出具的,并且该国有关主管机关已经按照公约要求签发了证明书。因此,这些文书无需再进行认证手续,相关签名和印章的真实性也得到了认可。
这一做法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文书流转时间和经济成本,充分展现了中国全面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决心和担当。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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