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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6 15:18:40 来源: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内容导读] 本案的被告谭某于2021年8月在原告李某处签订购买饲料协议,截止到2022年被告先后3次在李某处赊销饲料,总货款达3万余元。李某多次讨要
切实运用车载法庭,提高司法效率,更好的服务群众,减轻诉讼负担。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乌拉街人民法庭启用“车载法庭”,到乌拉街镇里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本案的被告谭某于2021年8月在原告李某处签订购买饲料协议,截止到2022年被告先后3次在李某处赊销饲料,总货款达3万余元。李某多次讨要无果后,无奈之下来到了乌拉街人民法庭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谭某归还货款。
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对该案进行审查,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谭某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瘫痪,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且谭某家距离法庭较远,遂决定启用“车载法庭”,以便被告出庭应诉。
开庭当天,法庭工作人员驱车,将巡回审判车开至乌拉街镇谭某家中,随着巡回审判车的到来,工作人员布置好庄严的国徽,简陋的审判场所随即有了审判庭的庄严肃穆,法院干警齐力将谭某抬至被告席处,庭审有序地进行。
庭审中,承办法官详细听取原、被告的想法,了解到被告确实存在经济上的困难,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书记员当场用巡回审判车上的便携式打印机将调解笔录打印出来,双方在笔录上签字,整个过程仅花费一小时,并于当日制作了调解书。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向被告强调,尽管其经济上存在困难,但是也要牢记责任,按时向谭某履行还款义务。
“车载法庭”巡回审判,便民利民之余,也强化了法治宣传,让老百姓与法更近。在下一步工作中,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扩大“流动法庭”的巡回审判范围,拓宽巡回审判覆盖面,多使用车载法庭,要方便群众,也要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不仅要把司法服务和法律知识送下乡、送到村,更要送到老百姓家中,实现司法予民零距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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