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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督促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

时间:2023-02-01 08:49:04   来源:马山检察

[内容导读]    近日,马山县检察院召开母婴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听证会,邀请县工会、妇联等群团代表,以及县卫健、交通运输、各乡镇人

  近日,马山县检察院召开母婴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听证会,邀请县工会、妇联等群团代表,以及县卫健、交通运输、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等参加,就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听取意见。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时,应当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厕所和母婴室等公共设施。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正确实施,马山县检察院启动为期3个月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马山县检察院通过专项监督发现,马山县城及民族地区聚居较多的乡镇的汽车站、商场、超市、医院、旅游景区及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人流较大,母婴逗留比较多。上述场所存在未依法设置母婴室以及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不能满足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听证会就本次公益诉讼系列案件的基本案情进行了通报,针对抽查出的公共场所母婴室是否设置规范,各个参会的行政机关是否履行了母婴设施建设相关职责和是否具有监督的必要性进行了逐一阐述、示证。参会的听证员、妇女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商场代表、企业代表等就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的必要性、完善母婴设施措施以及管理、维护等长效机制的建设等方面发表意见。

  听证会上,各方参会者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各行政机关加强监督管理和协调配合,依法全面履行妇女权益保障管理职责,及时全面排查辖区内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建设和管理情况,督促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完善相关配备的基本设施;建立健全马山县民族地区的母婴室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母婴设施整洁卫生、功能正常;加强宣传推广,广泛宣传建设母婴设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普及母婴设施安全使用知识,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目前,该县相关部门已同意建设公共场所母婴室,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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