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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02 15:41:44 来源:右江检察
[内容导读] 近日,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在向右江区法院提起的李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引入碳汇理念,探索开展认购森林碳汇替代修复受
近日,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在向右江区法院提起的李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引入“碳汇”理念,探索开展认购森林碳汇替代修复受损生态司法实践。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11月,李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砍伐位于右江区龙川镇洞好村六合屯“瞭望台”坡林木,并销售至外地。经鉴定,被砍伐松树面积为1.19公顷(折合17.85亩),被砍伐的林木总立木蓄积量为44.49立方米,其中被砍伐的部分林木处于澄碧河保护区内,属于公益林。2023年2月,右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森林对于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具有重要作用,森林一旦被滥伐,补植复种虽然能够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但无法弥补被砍伐至补栽成树期间森林功能的损失。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引导行为人自愿购买碳汇的方式来弥补森林固汇损失,实现生态修复,这样的方式既充分考虑了行为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又丰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履行方式。
经公益诉讼起诉人释法说理、开展法庭教育,李某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并按照司法鉴定书的内容当庭缴纳生态修复费用15000元,自主认购3859元碳汇用于替代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承担鉴定费用。
什么是“碳汇”?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者机制。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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