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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05 08:57:27 来源:检察日报·同题报道
[内容导读] 在进行大数据办案时,首先需要充分利用检察监督工作的内生数据。在山东省检察院的支持下,东营市检察院积极挖掘办案沉淀数据,实现了原
在进行大数据办案时,首先需要充分利用检察监督工作的“内生数据”。在山东省检察院的支持下,东营市检察院积极挖掘办案“沉淀”数据,实现了原业务系统数据的完全共享,并在2.0系统中完成了数据接口聚合、分类归档、数据展示等工作,汇聚了所有案件案卡数据、文书卷宗和电子卷宗。
然而,在检察监督工作中,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一直是困扰“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和难点。为此,该院从拓展监督线索来源入手,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将行政机关、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数据汇集到检察监督大数据平台,极大地扩充了平台数据资源。
进入东营市检察院大数据中心,可以看到大屏幕上实时共享的全市公检法协同办案数据。目前,该平台已对接全省政法协同平台,涵盖全市公、法、司16类75.2万项数据。案件信息只需录入一次,就可以多次重复利用。该平台还接入全市视频监控共享系统、社会治理网格等方面的数据,进一步扩大了数据共享和应用范围,为大数据全面支持法律监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以前,我们都是上网海量检索,或者单纯依靠线索征集渠道获取有效信息。有了检察监督大数据平台,平台会自动抓取数据,通过大数据碰撞分析,为我们推送有价值的线索。我们的工作从大海捞针变成有的放矢,办案也有了新思路。目前,我们已根据大数据推送的线索成功办理各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6件。”东营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巴光莲这样总结使用大数据平台的感受。
为进一步丰富数据资源,东营市检察院将互联网上有价值的“开放数据”也接入到大数据平台中,同时创新工作模式,全面共享网格数据,发挥网格员在社会基础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延伸检察服务,推动检察工作更好地融入市域社会治理。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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