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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2 10:36:11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司法局
[内容导读] 荆门市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大目标,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在...
荆门市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大目标,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在湖北省率先建成全市统一的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智慧综合执法办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建设内容
(一)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库。
对各类行政执法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处理、融合、治理,形成标准统一、管理规范的执法信息资源库,有效支撑数据深度挖掘和各类智能化应用提供,实现执法数据资源的全面汇聚、高效流通、按需共享、深度利用的数据资源治理格局。
(二)行政执法平台。
围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业务,为执法部门提供执法案件的全过程网上办理、重大执法决定网上审核、执法信息网上公示,落实三项制度、强化便捷执法、探索智慧执法。
(三)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支撑执法监督机关日常监督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事前规范、事中指导、事后考核,及时发现执法问题,提升监督实效。
(四)执法大数据分析平台。
以详实数据和精准算法为核心,统合全市行政执法数据构建各类各维度执法数据分析模型,实现各类数据的分析研判。
二、核心技术
(一)基础支撑层。
主要为信创环境下的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操作系统和中间件。其中,数据库采用的是达梦V8R6,操作系统为银河麒麟V10,有效提升整个应用的系统性能、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数据层。
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库、分析指标库、共享公示库,实现对多源异构各类法治及司法行政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处理、融合、治理,形成标准统一、管理规范的执法信息资源库,为各类基础应用、考核评估、信息公开、数据共享等数据应用提供数据支撑,为数据深度挖掘和各类智能化应用提供有效支撑,形成执法数据资源的全面汇聚、高效流通、按需共享、深度利用的数据资源治理格局。
(三)应用支撑层。
对数据进行管理应用,为实现应用层的功能提供能力支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数据汇聚治理工具,可以对采集的分布的、异构数据,进行清洗、转换和集成,形成符合标准的数据,形成各类数据资源库,为上层应用提供数据服务支撑;二是报表工具,通过定制统计报表样式、绑定统计条件、设定统计区域等,基于定制信息,加载统计报表,生成统计数据,并进行数据反查;三是数据可视化分析工具,支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数据分析,将相对晦涩的数据通过可视的、交互的方式进行展示,从而形象、直观地表达数据蕴含的信息和规律。
(四)应用层。
实际应用系统的建设层,通过应用支撑层相关机制的建立及有效整合,实现应用层面的各项功能。应用层面向市、县(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以及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行政执法部门。系统内的行政执法平台,支持市、县、乡三级执法部门实现全流程在线办案,有效提升办案效能。系统内的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全流程、多维度、多主体、常态化监督。
三、可解决的问题
(一)破解了信息孤岛、监督方式单一的难题。
全市原有11个执法部门使用国家、省或者自建行政执法系统,业务类型、办理流程、执法网络环境等不尽相同,行政执法数据归集、行政执法实时监督、数据分析研判等存在较大困难。监管系统进行“自上而下”的顶层规划设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以科技手段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及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
(二)破解了人少案多、标准不一的难题。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同程度的存在行政执法人员不足、工作超负荷运转和行政执法流程复杂、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监管系统支持全市执法部门全流程线上办案,规范执法人员执法办案,通过行政执法平台(包括行政执法APP)智能化工具,突破时间、空间、设备等的限制,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减负增效,构建了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的行政执法体系。
(三)破解了数据利用度不高的难题。
之前,全市行政执法数据治理方面,执法基础数据存在分散建设,标准不统一、重复建设、数据更新困难、数据不准确等问题,且各数据之间相互独立,不能关联数据的变化,不能形成联动效应。监管系统在全市层面统筹建设相关的法治基础数据资源库,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统一采集、整合关联、整体联动、动态更新、广泛共享,使各项工作传导有效、执行有序。整合全市行政执法数据资源,创新和丰富了监督手段,拓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对各类数据资源进行深入挖掘分析,及时发现行政执法的深层次、结构化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理顺执法体制机制。
四、应用成效
(一)动态管理、依法执法。
构建全市行政执法要素一体化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法律法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执法事项、自由裁量的实时更新,建立执法要素之间的数据关联关系,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组织架构支撑以及法律法规依据支持。
(二)便捷执法、减负增效。
依托智慧综合执法办案系统的移动执法APP实现向导式、智能辅助的办案操作,简化一线执法人员电子亮证、扫码入企、取证存证、法律查询、文书制作、审批转办等操作流程。配套相应的移动终端设备,包括手机、执法记录仪、蓝牙打印机等执法装备,满足现场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随时亮证、即时取证、实时电子文书制作审批等工作的需要,作为现场执法人员等随身携带的行政执法工作的掌上通。
(三)数据治理、业务赋能。
构建全市行政执法数据资源库,完成多元、异构数据治理。通过执法平台应用和全市执法数据的汇聚,形成全市行政执法数据资源中心,同时也是数据资源的枢纽,可供相关部门共享,执法人员只需要利用平台,完成案件办理即可,无需向多个系统重复填报数据。
(四)智能预警、智慧监督。
依托全市行政执法数据资源库,以移动平均值趋势变化为基础,基于监测数值趋势等异常情况的实时监测,利用专业理论和大数据算法,构建智慧化多点监测预警模型,及时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五)电子亮证、扫码入企。
针对“执不亮证”、“针对性执法”、“执法扰企”等问题,接入市场监督管理企业查询服务,实现“电子亮证”和“扫码入企”,确保执法人员执法必亮证、执法必扫码,并通过执法记录与亮证记录、执法记录与扫码记录的关联分析,运算出执法规范性结论,从事后监督层面督促执法过程向规范化转变。
五、可复制推广性
监管系统与当前的先进技术相结合,整体上体现先进性;符合行政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现状,着力解决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资源,避免重复开发、建设,提高开发质量和效率;综合采取技术和管理等措施,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推广性,为全国贡献了“荆门智慧”。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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