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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10:26:52 来源:郭华东
[内容导读] 中央全面深改委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
中央全面深改委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数字政法是政府数字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州政法机关从2018年起,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聚焦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智能化执法司法监督系统的建设应用,坚定不移地开展政法工作数字化转型,推动政法工作全领域智能化、全链条数字化,为贵州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靠支撑。
数字化转型是指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各类数据资源,促进事物运行规律发生变革的过程。政法工作数字化转型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工程,包括组织重构和机制重塑,是脱胎换骨的巨大变革。这项“看起来很美,做起来很难”的任务,实施中面临巨大的阻力和挑战,对系统支持和能力支撑都提出了全新要求,结合贵州政法机关的实践探索,笔者认为在实现政法工作数字化“华丽转身”中,必须过好下面六关:
一、思想认识关。
在贵州的实践过程中,各级政法单位从领导者、组织者到应用者,都曾不同程度把数字化转型简单认为是工具的变革,而忽视了工具变革随之带来的根本性革命。纵观人类发展历史,每一次技术革命都在深刻改变历史车轮的走向,数字化转型作为第三次科技革命的重要内容,已经并正在深刻地塑造和改变世界的运行规律,推动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部分政法干警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几个不适应。一是不适应业务透明,传统的工作流程是个封闭的黑盒子,外界很难了解和干涉。数字化后,工作流程全程留痕,透明可视,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的高低被洞览无余。二是不适应数据共享,传统认识中数据是单位资产,数据被割裂在一个个社会管理单元中,流动性差。到了大数据时代,依然还有很多人忍不住发出“你要我的数据干什么”这样的灵魂拷问,本能在抗拒数据共享。三是不适应扁平体系,传统技术条件下多层级的科层体系符合管理的内在需求,以多层级大纵深来逐级处理问题。但是随着信息传输和处理能力的提升,扁平化管理已经是大势所趋,也提高了对管理节点的要求。四是不适应数字化社会,互联网带来各类事件参与人数多,风险触发时间快,社会治理中面临的各种蝴蝶效应更加不可预测,社会治理必须从事件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要求能利用大数据分析,对社会治理风险提前感知,超前预警。
二、制度机制关。
现有的政法工作规则,包括有关法律和部委规范性文件,对内对外的管理制度、组织结构、工作流程都是基于传统技术条件,适应的是纸质办案条件,匹配的是“低速信息流”。政法干警在进入数字化时代后,对信息流“高速并发”的适应必然经历一个痛苦的迭代升级过程。一是制度的缺乏,数字化条件下,对电子卷宗效力的认定、数据在途时间的规定、电子送达程序的限定、视频协作的配合、电子签名捺印的规范等,目前都缺少顶层设计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以电子换押为例,传统换押的顶层规范必须遵循公监管〔2014〕96号文,为了满足96号文对换押证的要求,我们只能设计一式五联的电子换押证,而在电子信息时代其实根本不需要一式五联换押证,制度的滞后严重束缚了工作流程的革新。二是机制的缺漏,政法工作中与数字化条件配套的各类机制不够完善,还不能很好适应数字化工作。数据共享机制不完善,数据共享主要靠协商;运维保障机制不完善,技术保障上对极端情况的应对准备不充分,抗压能力不足;跨网协同机制不完善,对配合中出现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干警不能及时掌握数字化技能;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缺少科学的数据化考核体系;安全保密机制不完善,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三是架构的缺失,数字化带来整个政法机关组织和运行架构的改变,技术支撑部门和数据分析研判部门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政法单位普遍“重业务,轻技术”,信息系统维护、数据深度应用都高度依赖和借助外力,缺少内源保障,在面对数字化浪潮时还是“跛脚的巨人”,
三、软件支撑关。
政法工作数字化的关键支撑在于系统软件,软件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数字化转型的成败。在贵州的实践中暴露出有几个水平低:软件智能水平低,传统的政法单位执法办案软件主要服务管理,强调信息采集和数据统计,而真正服务干警进行数字化、智能化办案的功能则很弱。办案干警将大量工作用于录入信息,并没有从数字化转型中增加获得感。软件服务水平低,现有软件架构基本上是省级部署、全省使用,支撑服务单位和实战单位之间缺少有效联络途径,一线办案干警在面对形形色色软件时,发现问题后往往不能准确判断问题出在哪里,该往哪里反馈,保障质效低下。软件协同水平低,各政法系统之间和系统内部都存在各式各样软件,这些软件缺乏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在联动协同上效率很低,在客观上也变相推动了数据烟囱和数据壁垒的产生。
四、硬件保障关。
数字化带来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应用全面变革,传统纸质条件的硬件设备已经完全不能满足数字化执法办案需要。笔者曾对基层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网上单轨制办案进行调研,有两个县的同志反馈意见就大相径庭,一个县认为电子卷宗省时省力,一个县认为电子卷宗效果很差。再深入了解,发现一个县的检察官配备了34寸带鱼屏显示器,实现左看右写,检察官阅卷十分方便。而另一个县的检察官还在用老式17英寸显示器办案,长时间阅读电子卷宗十分疲惫,不同的硬件条件导致了对电子卷宗不同的感受体验。综合下来硬件设备要在几个方面进行强化:智能阅卷系统,电子卷宗改变了干警的阅读习惯,大屏幕显示器、大屏幕PAD都能显著改善阅读体验;数据采集系统,数字化的一个重要基础是信息数据的采集,高速扫描仪、电子签名捺印版等设备能大幅减轻数据采集的强度;信任服务体系,数字化下对文件真实性的要求更高,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区块链等技术的引入成为必需;视频服务体系,数字化带来的远距离交流需求大幅增加,迫切需要有跨网络的高效视频服务系统进行支撑。
五、应用能力关。
在数字化的应用能力中以下几个方面尤为关键:管理能力,数字化条件下对扁平组织架构的管理,对高速信息流的及时处理,都需要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操作能力,新软件的使用,新硬件的操作,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频繁迭代,要求干警能及时掌握新设备操作技能;协同能力,以前是人来人往的配合,现在是数据交换和线上配合,以前是一对一,现在是一对多;创新能力,数字化条件下对干警个人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使用新数据元素和新技术装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流程,才能更好适应高速变化的社会。
六、数据安全关。
数字化转型带来信息数据传输的高速度和高并发,与数据安全、信息泄露和恶意攻击关联的风险也呈指数级增加,数字化转型必须建立数据安全的基础之上,缺乏安全保障的数字化转型如建立在沙滩上的大楼,大楼越高,崩塌风险越大,数据风险将可能导致巨大危机。首先是数据存储的风险,海量信息数据的集中存储,要求数据存储的物理实体绝对安全。其次是信息泄露的风险,信息化带来的快速高效,也为信息外泄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通道。再次是恶意攻击的风险,网络连接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不怀好意者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对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攻击。
综上所述,政法工作数字化转型面临诸多挑战,我们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认识、不断加强领导、不断总结经验、不断优化战法、不断积极创新,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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