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意见决定 > 正文

青岛海事法院与青岛仲裁办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海事案件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4-08-06 13:50:34   来源:青岛政法公众号

[内容导读]    近日,为向涉海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形成与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相适应,具有青岛特色的海事法律服务新格局,促进海事...

  近日,为向涉海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形成与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相适应,具有青岛特色的海事法律服务新格局,促进海事诉讼与仲裁有机衔接,畅通多元解纷渠道,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青岛海事法院与青岛仲裁办在多次座谈研讨的基础上,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海事案件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立足青岛海洋城市的发展实际,从诉源分流、多元解纷,保全执行、高效衔接,监督保障、协同推进,建立机制、强化合作,资源共享、专业互通等五个方面,多途径引导纠纷向诉外分流,规范仲裁案件保全流程,建立仲裁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完善海事法院对仲裁案件的司法审查程序,使仲裁案件的保全、执行办理做到依法及时高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联络人机制以及案件会商、专家资源共享、人才协作培养等机制,加强重大疑难、典型、新型等案件的办理以及人才培养方面的沟通交流,实现了海事法院与仲裁机构的资源共享、专业互通,搭建了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提升了海事海商领域法律服务能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青岛海事法院与青岛仲裁办将持续推进法仲衔接机制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实现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工作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国际海事法律服务功能,共同打造海事司法与仲裁有机衔接、融合发展的“青岛经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青岛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广汉

声明:

凡文章来源标注为"智领安平行业网"的文章版权均为本站所有,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为"智领安平行业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并标明了来源,如出现侵权行为,请立即与我们联系,待核实后,我们将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活动专题

更多

2023政法展江苏巡展

品牌推荐更多>>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