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专题
时间:2024-12-11 09:38:57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内容导读] 一、系统概况 为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以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工作部署,有效解决以往人工评查中覆盖面窄、效率...
一、系统概况
为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以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工作部署,有效解决以往人工评查中覆盖面窄、效率低下、标准不一的不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最高检“每案必评”试点单位,自主研发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借助数字赋能,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的分析技术,大幅降低案件评查花费的时间、人力和物力成本,提高评查效率和效果,以“高质效评好每一个案件”助力“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进而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总体研发思路上,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个案评价和整体研判并行的价值导向。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着力提升评查工作质效,建立健全日常性、常态化、制度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不断提升新时代案件管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在系统设计上,坚持“四个结合”的理念引领,实现程序规范与实体公正相结合、智能评查与人工核查相结合、整体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案件评查与业务治理相结合,达成评查的智能化、标准化、高效化,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
二、亮点功能
(一)程序评查——自动检验办案规范
在2.0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各类案件一旦点击“流程结束”后,自动推送至程序评查待评范围,自动启动程序性案件评查。在评查规则上,程序评查已完成了对基层院93类案件200余条评查规则的梳理和应用,量化评查标准,统一评查尺度,有效避免了“同案不同评”的情形出现。
1.自动检查案卡规范。根据系统预设的必填案卡项目校验规则,检索被评查案件重要环节、关键节点下已填录的全部案卡,判断案件中是否存在案卡漏填、错填、乱填等不规范情形。
2.自动检查法律文书。根据系统预设的必备法律文书校验规则,检索被评查案件文书卷宗区的全部法律文书,判断案件中是否存在文书缺失、共用、混用、案卡填录与文书内容不一致等文书制作不规范情形。
3.对评查案件进行定性。程序评查采用定性评查,分为规范与不规范两个结果等次,符合全部评查要求的案件,评查结果为规范;不完全符合评查要求的案件,评查结果为不规范。
4.自动生成评查报告表。根据每一项评查要求及评查结果情况,自动生成一案一评查报告及评查汇总台账,评查结果支持一键导出功能。
(二)实体评查——“八个维度”下的“三书比对”
实体评查主要通过智能比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刑事判决书》中案件事实、定罪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八大维度的智能三书比对,检查出可能存在案件质量瑕疵的疑点案件,并同步推送至人工重点评查,助力实体处理更加严谨。
1.“八个维度”进行比对。在具体规则设计上,立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情况、前科劣迹、强制措施、程序适用、事实认定、情节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八大维度进行自动比对。全部罪名案件均将八大维度作为固定比对项目,同时根据类案特征和审查重点的不同,不同罪名的案件在每一维度下均设置有不同的比对要素和专有评查规则,实现个性和共性信息的有机结合。
2.充分发挥人工核查功效。每一比对要素下均设置有评查审核功能,方便评查员进行修正。系统设有“定位回溯”功能,可以直接跳转指向的具体内容。在比对过程中,评查员和承办人通过点击“查看原文书”,方便切换页面、同屏对比查看原案三份文书,便于进行核查确认或修正比对结果。
3.对评查案件进行定性。智能“三书比对”采用定性评查,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一般瑕疵”“重大瑕疵”和“疑似重大瑕疵”五个结果档次。对于评查结果为“重大瑕疵”或“疑似重大瑕疵”的案件,同步推送至人工重点评查,确保评查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4.自动生成评查报告表。根据每一项评查要求及评查结果情况,自动生成一案一评查报告及评查汇总台账,评查结果支持一键导出功能,要素比对、问题清单以表格形式进行呈现。
(三)评查结果运用——综合施策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1.以三级画像全景展示办案水平。通过多维度、多层级的数据挖掘和统计分析,自动抽取“全院、部门、检察官”三个层面的数据图谱,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形象勾勒出“三级画像”,将评查数、评查率、规范率、问题类型等进行全方位“可视化”的形象展示和动态更新,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2.以精准画像发挥案件评查实效。综合运用评查“三级画像”,形成对个人、部门和全院案件质量的态势分析,以精准评查画像促进检察办案提质增效。借助“全院”画像,为业务管理和领导精准决策提供参谋,更好审视和检验检察机关自身监督办案能力和水平,为综合业务决策提供评查智库意见;借助部门画像,便于办案部门有针对性调整办案思路、弥补管理漏洞和精进业务水平;借助检察官画像,分析检察官的办案模式和多发问题,可以助力办案规范、补齐短板弱项,以评查成效反哺案件质量提升。
三、应用成效
(一)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实现评查范围的全覆盖
程序评查已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评查数量从以往的传统人工评查办案量的5%扩大至智能评查办案量的100%,大幅扩展了评查的覆盖面和评查审件率,有力提升了评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案件质量评查系统使用初期至今,不规范率大幅降低,程序问题数量有了明显减少,案卡填录更加准确,文书质量不断提高。对于实体评查,实现常见罪名全覆盖,针对基层院办案量排名前列的危险驾驶、盗窃、贩卖毒品、故意伤害等案件,立足“三书比对”和“两书比对”的方式展开评查。通过文书比对,更多发现各类质量瑕疵、监督线索,案件评查发现有“真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通过智能和人工结合,实现评查结果准确公正
实体评查通过“八大维度”的智能“三书比对”,检查出可能存在案件质量瑕疵的疑点案件,聚焦“疑似重大瑕疵”的高质量风险案件,将有限的精力集中在风险较大的公检法三家认识不一致的差异案件上,同步推送至人工重点评查,转由评查员进行更进一步的实质化评查,对该类案件做到每案必查、深入分析,切实增强了人工评查的针对性,确保评查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凸显了案件评查的工作效果,助力实体处理更加严谨。经人工评查后发现,定罪、量刑等不一致的原因主要集中在证据、量刑情节改变和司法解释等发生变化等情形,实体处理并无明显不当,但部分案件存在文书质量瑕疵,评查员提示承办人在今后办案中予以规范。
(三)深化评查结果的运用,实现办案质效有力提升
秉持问题导向与正面激励相结合,针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及时督促整改。将评查情况与司法责任、业绩考评挂钩,让检察官切实感受到评查监督的力度与刚性,从而倒逼和激发规范办案的责任意识。强化案管职能融合,通过质量评查与流程监控、数据巡查、分析研判等案件管理职能的深度融合、一体履职,凝聚多方监管合力,从而形成周延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有效实现了案件质量评查从事后监督向事中控制、事前预防的延伸。通过综合运用评查“三级画像”,深挖评查数据价值,对于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或苗头性问题梳理总结,建立评查会商机制,善于从评查中发现规律,及时加强业务指导,形成案件评查和司法办案的良性互动,从而实现以评查成效反哺案件质量提升,真正让质量评查成为助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的内生动力。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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