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专题
时间:2021-09-30 13:39:19 来源: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
[内容导读] 乡村检察官云平台
一、适用业务
依据浙江省委政法委提出的矛盾化解“136”工作格局,以深化平安法治建设,打好乡村善治基础为目的,借力全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借助基层网格员队伍,依托线上平台,实现检务下乡。通过该平台,乡村检察官可以精准对接全市 21 个乡镇(街道),300 余个村(社区)的网格员,促进矛盾化解、绿色发展、法律监督、带案普法等中心工作,以服务乡村为主旨,打造“架构融合、高效 协同”的线上检察履职平台。
二、核心技术
浙政钉及在线音视频技术
三、适用技术平台
乡村检察官云平台是我院自主研发的第一款服务乡村检察工作的应用,其以浙政钉为载体,一方面是因为浙政钉本身汇集了全市网格员资源,免去了下载 APP、人员注册等步骤;另一方面浙政 钉的安全性比微信等客户端更有保障。
四、可解决的问题
在检务下乡过程中,乡村检察官可以将检察职能、检察动态、检察宣传等内容第一时间转发至 各网格员完成检情下达,也可以对类案发生较多的网格进行“专项普法”,实现检情的精准对接、精准投放。乡村检察官通过公文移送和交流群功能可将在工作中发现的情况、问题、线索与网格员及时沟通,或向相关部门通报,并进行帮扶矫正,线索移送,矛盾化解,信访接待,法律咨询,刑事 和解,重点案件跟踪等重要事项的办理。网格员对村民身边发生的涉检涉法信息及时收集,将线索 上传至平台,乡村检察官可筛选线索进行深入调查跟踪。同时乡村检察官还可以日常联络村镇、社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加强联系,征求意见和建议。
五、运用成效
乡村检察官云平台构建起了我院融入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根据网格的不同需求,我们针对性 地开展矛盾化解、法律监督、普法宣传等工作,做到检察产品按需供给。该平台多次被《检察日报》 等媒体推介,并成功入选浙江省政府命名的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可以看到,小程序融通大治理,乡村检察官云平台已成为我们“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六、可复制推广性
乡村检察官云平台以“检情下达、业务办理、民情上传”三大板块为基础。通过“检情下达”, 可以将检察职能、检察动态、检察宣传等第一时间发送至网格员;通过“民情上传”,网格员可以将 村民身边发生的涉检涉法线索、代表委员意见等随时上传平台;通过“业务办理”,乡村检察官可以 运用公文移送和交流群功能将发现的情况、问题、线索等汇集互通,并归类为线索移送,矛盾化解、 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不同类型进行分类移送办理。同时,还设置了“沟通提醒”、“桌面后台”等 辅助程序来保障运行,系统简单易懂,便于上手。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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