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专题
时间:2023-04-04 10:36:28 来源: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内容导读] 一、项目背景 社会背景:犯罪结构变化与轻罪治理现代化。近二十年来,伴随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轻刑罪名增多,预防理念凸显
一、项目背景
社会背景:犯罪结构变化与轻罪治理现代化。近二十年来,伴随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轻刑罪名增多,预防理念凸显,犯罪治理圈层不断扩大,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严重暴力犯罪比例大幅下降、轻刑犯罪比例迅速上升。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案件占比从45.4%下降到21.3%,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案件的占比,从2000年的53.9%跃升至2020年的77.4%,因此,提高轻罪治理的水平和质效,探索建立与当前重罪率重刑率“双降”、轻罪率轻刑率“双升”犯罪结构相匹配相适应的治理模式,提高轻罪治理现代化水平,是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
业务背景:现代恢复性司法理念。现代恢复性司法对刑罚目的和功能的认识,不是以简单的报应或矫正为归宿,而是在惩罚报应之外,注重犯罪人人格和社会角色的复归,注重被害人物质利益和精神损害的恢复,同时也致力于加害人与被害人以及社区之间关系的修复,在犯罪治理效果上更加突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犯罪人复归社会和国民能够安心生活。恢复性司法在目的实现上,更加强调社会层面的“犯罪矫正与防卫治理”,尤其强调通过对轻罪行为人的教育、矫正、治疗,达到保护和修复社会整体法益的目的,即通过恢复性实践中的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生态修复、公益服务等方式,使因轻罪行为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补偿,同时亦使轻罪行为人通过积极的、补偿性的恢复性实践工作重新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二、可解决问题
轻刑犯罪恢复性实践应用是金东区检察院联合多家行政/司法机关开发的轻刑犯罪恢复性实践评价机制线上平台。主要是为解决轻刑犯罪恢复性实践评价机制在线下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案件类型分类分级梳理难、任务清单统一标准分派难、任务执行动态监督管理难、评判结果客观专业说服难等问题。通过以上问题解决,实现系统应用扫码准入,评判结果赋码导出。
三、系统介绍
该应用开发案件分类分级管理、恢复实践任务、任务执行监督、任务结果评价赋码4大功能。建设一屏(PC端平台)两端(浙政钉、浙检APP),协同公安、法院、交警、生态环境、司法、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商务、文明办、税务、教育、民政等11家部门,归集各个部门各类数据,探索形成案件匹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任务关联、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任务关联、民营企业犯罪任务关联、未成年人犯罪任务关联、侵犯公民人身民主财产权利犯罪任务关联、任务结果评价等7个算法模型,首创“轻刑恢复”概念、“1+5+协同+4+1”新流程联合监督恢复2项新机制。在系统应用子场景方面,通过对轻刑犯罪进行条件设置、案件画像,对恢复性实践执行进行分类设计、智能分配,实现三个层次的场景应用。
1.数据应用子场景。一是实现轻罪行为人用户端恢复性实践事项申请、准入审核、任务分派、定点打卡、情况上报的“一码准入”;二是实现检察官用户端内容审定、结果反馈、跟踪回访、综合评判的“一码通办”;三是实现行政机关、公益组织用户端事项抄送、质效评价、意见建议的“一码对接”;四是在犯罪嫌疑人用户端“一码准入”、检察官用户端“一码通办”、行政机关、公益组织用户端“一码对接”的基础上,实现对整个案件的“一码评价”。整个流程由轻罪行为人发起,经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公益组织等多跨协同综合评定赋码,最后结果以赋码形式反馈给发起人。
2.数据共享子场景。借助政法一体化公共数据应用平台,实现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数据对接和推广;推动跨部门行政管理数据、行政处罚数据、刑事案件数据、公益服务数据的目录同步、按需归集;促进第三方数据的按需导入、融合贯通;实现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公益组织在轻罪治理的衔接管控。
3.类案监督子场景。建立基于轻刑犯罪恢复性实践场景的类案监督数据库,开展监督质效分析和应用集成研判;通过执法司法数据共享,在执法司法、社会治理领域融入法律监督,实现类案监督和系统治理。
四、应用成效
金华市金东区检察院探索建立轻刑犯罪恢复性实践评价机制,督促、引导轻罪行为人开展社会关系救济修复工作,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和案件诉源治理。截至10月底,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人身伤害、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罪案件认罪认罚率、结案和解率达98%,起诉率下降21%,信访率0,有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是一条具有示范引领价值和借鉴推广意义的轻罪诉源治理模式,实现了以下三个重塑。
1.理念重塑。将传统以打击惩罚为核心的报应刑理念转变为以教育矫治为核心的目的刑理念,突出刑法法益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的融合,突出刑罚教育、感化、挽救功能的一体推进。
2.结构重塑。联合多部门出台《轻微刑事案件恢复性实践考察评价办法》,制定轻微刑事案件恢复性指数综合评价体系和评定方式,将作为传统刑事办案“后半篇”文章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前置,把追赃挽损、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公益服务放在第一位从“犯罪打击”转向“犯罪治理”。
3.模式重塑。以数字化方式前置矛盾化解、增设多跨协同、后配行刑衔接,将行政机关、公益组织的多元评价作为综合评判的重要一环,联合行政机关、第三方机构,基于多维评价机制构建“社复码”,实现轻罪案件办理的模式重塑和流程再造。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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